审计综合科工作职责
一、按照学校要求或接受组织委托,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:
1、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;
2、预算执行和决算;
3、科研经费和学位点建设、重点学科、重点实验室建设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;
4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;
5、经济管理和效益审计 。
二、负责学校仪器设备药品图书及大宗物品采购审计。
三、根据需要,提出外聘中介机构或专家的申请。
四、督促被审计对象开展审计整改工作,实施后续审计,检查、报告被审计对象审计整改情况。
五、负责本科室审计项目的立卷、审计资料的整理、保管、归档及保密工作。
六、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