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处工作职责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审计署《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》、《内部审计工作准则》及教育部《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》等法律法规,对学校和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:
(一)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;
(二)预算执行和决算;
(三)资产管理、经济管理和效益;
(四)建设、维修工程项目;
(五)物资采购以及服务采购;
(六)经济合同的签订;
(七)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、健全和有效;
(八)校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经济责任;
(九)法律法规规定和学校党委、行政或者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。